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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暨植入性医疗器械专项检查的通知


  2、植入性医疗器械检查范围。对此类产品进行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检查的同时,主要对辖区内经营和使用植入性医疗器械的单位进行全面规范检查。重点检查植入性医疗器械销售、购进和使用的情况。

  三、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的检查内容:

  1、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是否使用中文;

  2、标明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是否与产品注册证中规定的一致;

  3、说明书标明的适用范围是否符合注册证中规定的适用范围;

  4、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是否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

  5、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注册标准的规定。

  (二)植入性医疗器械检查内容:

  1、经营、使用单位是否建立植入性医疗器械采购验收制度并严格执行;

  2、采购产品是否严格审核供应商资质,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等,包括:《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进口)及产品制造认可表、产品合格证、注册产品标准、商检报告(进口)、检验报告书等;

  3、是否明确一个部门或专人负责植入性医疗器械的统一采购、验收、保管,并按照采购验收制度保留记录。验收记录至少应包括:购进日期、生产或经营企业名称、产品名称、产品规格/型号、数量、生产批号或单个产品序列号、灭菌批号、产品有效期、产品合格证明、产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灭菌产品包装是否完好、验收人员签字等;产品是否按规定的储存条件实行分类存放,明确标示,做好相应的养护记录;

  4、临床使用科室是否对已植入医疗器械产品进行记录。记录应包括:患者姓名、植入时间、产品名称、产品规格/型号、产品序列号等;

  5、对植入医疗器械产品的患者,是否定期进行追踪随访、是否有不良反应记录。

  (四)检查标准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的检查标准(通则部分,见附件1)和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的检查标准(专业部分,见附件2)及其它相应的检查标准,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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