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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到期换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5、取得《许可证》以来,企业所生产的产品未发生质量事故,企业未发生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隐瞒不报、对用户投诉不采取积极措施处理的;

  6、取得《许可证》以来,企业未发生因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查处或记载的。

  四、对符合第三条规定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申请换证,由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日常监督情况和企业诚信档案,在企业申报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换发)申请表》中签注相关意见。

  五、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表》到期,按《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6条的规定,填写《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登记表》一式三份(附件二),向所在市(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书面告知。

  附件:1、《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审批操作规范(略)

  2、《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登记表》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五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二:
  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登记表

  登记号:

企业名称

 

营业执照编号

 

注册地址

 

生产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企业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生产范围

 

生产品种

 

企业意见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签收

 

______(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收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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