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求真务实,制定措施,强化日常监管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正确认识和理解特殊药品监管与禁毒工作的辩证关系,认真履行禁毒职责,发挥职能,制定措施,加强特殊药品的日常监督管理,配合开展禁毒人民战争。
(一)加大麻醉药品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对辖区内的二级麻醉药品经营企业进行实时动态监督检查,对其经营品种、数量、库存、流向等情况要做到及时掌控,制定与建立麻醉药品超量供货和异常流向预警机制。对注射剂的销售应采取分量供应、追溯使用的措施,将麻醉药品用药结构调整纳入经营企业年度考核。担负跨区供应麻醉药品的经营企业要切实加强运输安全措施。同时,要对过期麻醉药品的登记监督销毁和经营许可证企业名称、经营地址等基本事项变更的报备情况予以检查。
(二)进一步规范特殊药品的审批核查制度。在做好麻黄素、咖啡因、罂粟壳销售核查的同时,对麻醉药品注射剂计划、特殊药品购用证明要制定严格的审批、核查工作程序,保证审批和监督的分离。医疗机构麻醉药品购用“印鉴卡”和癌症病人麻醉药品使用“专用卡”要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办理。
(三)强化对麻醉药品使用环节的监管。各市(州)、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会同卫生行政部门进一步加强对麻醉药品使用环节的监管,认真执行《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暂行)》和《
癌症患者申办麻醉药品专用卡的规定》。制定医疗机构麻醉药品购进、储存、管理措施,建立麻醉药品“备案制”、“计划制”执行落实的有效措施。完善“麻卡”办理使用管理制度,防止不法分子利用“麻卡”骗购麻醉药品。加强麻醉药品注射剂的管理,对杜冷丁注射剂的使用应进行随访跟踪,防止使用环节的麻醉药品流入非法渠道。
(四)认真开展药物滥用监测工作。药物滥用监测是禁毒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更是禁毒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局已连续三年向省禁毒委报送甘肃省《药物滥用监测调查表〈统计分析表〉》,给我省禁毒工作提供了科学的参考依据。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认真开展药物滥用监测工作,加强与公安、司法、卫生等部门的沟通,及时收集,按季上报《药物滥用监测调查表》,拓宽监测范围,提高监测质量。今年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摸索开展社区药物滥用监测路子,加大对戒毒机构药物滥用监测指导。要争取禁毒委的支持,对药物滥用监测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同时,重视对戒毒药品的监管,与有关部门合作加强各类戒毒机构特殊药品的使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