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盐酸克伦特罗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甘食药监安[2005]192号)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盐酸克伦特罗管理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5]225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执行。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市、州局接本通知后,立即对辖区内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企业)开展盐酸克伦特罗管理的专项监督检查,对其生产、经营、使用情况进行摸底登记,建立数据信息档案,并于2005年8月31日前将监督检查结果报省局药品安全监管处。
二、本次监督检查遵循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市、州局应将辖区内省局直管单位(企业)一并纳入监督检查的范围,做好盐酸克伦特罗管理的专项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