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十一”国庆假期值班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十一”国庆假期值班工作的通知
(甘食药监办[2005]230号)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直属事业单位,机关各处室(中心):

  “十一”长假将至,为确保节日安全,让职工过个祥和、欢庆的节日,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十一”黄金周旅游工作的通知》(假日办[2005]10号)、《关于认真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电[2005]74号)文件精神,现就节日期间值班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牢固树立责任意识,严格按照省局要求安排好节日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落实领导带班制度,保持通讯顺畅。

  二、做好节日期间消防安全工作。要认真吸取各地火灾事故教训,结合本单位安全管理实际,在抓好对职工普遍进行防火防盗安全教育的同时,要积极协同有关部门和责任领导进行重点检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切实做到万无一失,防患于未然。

  三、严格制度,切实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加大节日期间旅游景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领导,落实值班人员和值班电话,保证24小时通信联络畅通。遇重大事情要会同地方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理,并在第一时间向省局汇报。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