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举办全省第二期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甘食药监审函[2005]6号)
全省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为推动我省医疗器械事业发展,促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和创新能力,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医疗企业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局令第15号),配合全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决定对全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管理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培训,经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医疗器械从业人员培训证》,现将第二期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日期:2005年12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培训费用:每人收取培训费280元。食宿费用自理。
三、培训对象:
1、2004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医疗器械专营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
2、新开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尚未取得法规考试合格证的企业负责人和质量管理人员。
四、培训内容:
(一)《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医疗企业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局令第15号);
(三)新修订的《甘肃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检查标准》(含申请、换发、变更);
(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标准、质量管理等相关知识。
五、其他事宜:
(一)参加过第一期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继续教育培训班,已取得《医疗器械从业人员培训证》的,不再参加本次培训;参加了培训,未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及格的,可参加本培训班考试,进行补考。成绩合格后,发给培训证。
(二)报到时交1寸照片1张。
(三)请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于2005年11月30日前报审评认证中心。
报送地址:兰州市广场南路35号
邮编:730000
联系人:徐淑华 联系电话:0931-2132833。传真:0931-2166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