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的通知
(甘食药监办[2005]342号)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各事业单位、机关各处室:
2006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确保“两节”期间广大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维护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切实做好各项工作,现就节日期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部署。各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在认真总结历次节假日期间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制定本地“两节”期间的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及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总体方案,对容易在节日期间出现的制售假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作为打击和整治的重点,做好事前分析、安排和部署工作。
二、突出重点,强化薄弱环节监管。各单位在做好日常监管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对省内旅游城市和景区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坚决打击利用节日进行制售假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要切实加强农村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农村药品监督、供应网络的作用,防止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乘机流入农村市场,危害广大农民的利益。
三、抓住时机,积极推进食品、药品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两节”期间,要抓住有利时机,积极动员企业广泛参与,通过新闻媒体等各种形式,大力开展诚信和职业道德宣传教育,倡导守法诚信经营,强化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者的诚信意识,增强企业自律和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努力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良好市场信用环境。
四、严格制度,禁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要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委有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一律不准用公款搞互相走访、互相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利用过节巧立名目突击花钱,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奖金、津贴、补贴和实物。要严格控制年终各种评比表彰活动,减少、简化各种茶话会和联欢会,禁止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违规违纪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