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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口腔科材料及器具、注射用聚丙烯酰胺水凝胶医疗器械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3、由于我省口腔义齿产品注册工作尚未启动,对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义齿加工定制企业的产品未取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不作为本次检查的范围。

  4、注射用聚丙烯酰胺水凝胶目前国内生产企业有“吉林富华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的“奥美定”,进口产品有“吉林敖东药业有限公司”代销的“乌克兰因捷尔法勒公司”生产的“因捷尔法勒”。

  五、时间进度安排

  (一)部署、学习阶段

  4月20日前,各市州食品药品地监管部门就辖区口腔科材料及器具经营、使用单位,注射用聚丙烯酰胺水凝胶使用环节开展调研工作。组织检查人员学习医疗器械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学习以上检查品种的相关专业知识,统一检查标准。制订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并将专项检查实施方案落实到县级药品监管部门,同时,将工作实施方案抄报省局医疗器械处。

  (二)检查、督察阶段

  4月21日到9月30日,各地监管部门根据实施方案,认真落实好专项检查的各项工作,届时省局将组成督察组抽查部分地区专项检查的落实情况。

  (三)汇总、总结阶段

  各市州食品药品地监管部门在专项检查结束后,认真分析总结,将内容包括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解决的方法、涉案查处情况、具体建议,专项检查统计表(附件2)的总结报告,于10月30日之前上报省局医疗器械处。

  附件:1、与口腔科材料配套使用或专用药品(国药准字号)目录

  2、口腔科材料及器具、聚丙烯酰胺水凝胶专项检查统计表(点击下载)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1:
与口腔科材料配套使用或专用
药品(国药准字号)目录

  1、牙髓失活剂;

  2、碘甘油;

  3、樟脑酚液;

  4、浓碘甘油(牙用碘液);

  5、干尸(髓)糊剂;

  6、根管充填剂(充填用复方麝香草酚散+甲醛甲酚溶液复合制剂);

  7、甲醛甲酚溶液(牙用煤酚溶液);

  8、氢氧化钙糊剂;

  9、必兰(甲哌卡因,口腔专用局麻药);

  10、斯康杜尼(阿替卡因,口腔专用局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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