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市场监督处关于在全省范围内进一步开展药品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
(甘食药监市函[2006]25号)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药品稽查大队: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亮菌甲素注射液采取紧急控制措施的通知》和《
关于停止销售和使用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所有药品的紧急通知》要求,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刻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对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进行查封、扣押工作,5月12日又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对药用辅料丙二醇进行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的要求,部署了对药用辅料丙二醇的专项检查。对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所有药品进行了查扣,在我省的药品使用单位还未发现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亮菌甲素注射液。未发现标示为中国地质矿业总公司泰兴化工总厂生产或购进的丙二醇。
在目前专项执法检查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省局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农村为中心、以基层为重点的基层药品质量大检查活动和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集中一个月的时间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药品零售、批发企业等使用和经营的药品进行拉网式的专项大检查。一是检查药品购进渠道的合法性、销售人员的合法性。检查各种证件、票据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要求,对其真实性、关联性进行认真审查。二是检查质量管理制度的制定与执行情况,检查入库验收、养护、盘存、帐目等记录是 否齐全,填写是否及时,项目是否齐全正确,票、帐、货是否相符。三是检查药品储存保管的环境、设施、卫生等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四是检查药品的合法性与质量情况,对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标识内容及外观、性状等进行仔细核查。
在基层药品质量大检查中,要做到“四个强化”: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放心用药环境”活动,开展组织法律法规知识咨询、药品知识进乡村、社区,使之进一步明确开展此项活动的意义与目的。
二是强化执法监督。加大药品市场的稽查力度,特别是在日常监管中有违规、违法记录的企业、质量抽验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体诊所、乡村卫生医疗机构等;集中查处大要案,提高稽查效率。
三是强化规范管理。以农村医疗机构为重点,开展药品使用质量规范化管理,加强农村医疗机构药房的软硬件建设;提高基层药品监管人员技术监测水平,推广药品快速鉴别技术,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不良事件报告,加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监督管理;积极推进药品监督网络建设,农村药品监督形成县、乡、村三级网络,扫除农村药品监督空白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