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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专项检查的通知


  (二)全面检查阶段各药品生产企业要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于2006年6月10日前将本单位生产上市的所有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样稿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处审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曾永祥

  电话:(0931)2132822

  附表: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自查自纠情况报表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六年五月十六日

  附表:
  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自查自纠情况报表

  单位(盖章):

序号

药品名称

药品

类别

是否为处方药

对照23、24号局令自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不符合23

号局令哪

一条款

不符合24

号局令哪

一条款

是否经过审核备案,按规定式样印制

已印制的包装标签说明书数量

拟采取的改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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