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报名办法:本人填写《2006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呈报单位留一份,上报省会计考办一份),经单位及主管部门、人事(职改)部门审核盖章后,持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名:
(1)学历证书;
(2)会计师(或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2份(1份由呈报单位留存,1份报省会计考办);
(5)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和考务费。
四、考试管理
1. 各市(州)、矿区报名工作由各级财政部门主办,同级人事(职改)部门审核盖章后,6月30日前上报省会计考办(会计考试中心)。
2. 省属各厅(局)、企业集团(公司)及中央在兰单位、社会团体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盖章后,由财务部门按照会计人员管理分工,分别上报省会计考办(会计考试中心)和兰州市财政局会计局。
五、考试用书
1.2006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高级会计实务科目大纲》,由财政部组织专家修改,并经人事部审定,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
2.2006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高级会计实务考试辅导教材》,由中国会计学会编写。
3.需要购买《考试大纲》、《辅导教材》者,请在报名时预定。
六、考试要求
1.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和审评是评价工作的两个环节,考试合格后,还须符合我省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经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后,方可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因此,各单位组织报名时,应提醒考生阅读“报名表”的“须知栏的内容”,并让考生本人签字。
2.考生在报名时必须将毕业证书、专业资格证书及身份证的复印件附在报名表后,并对本人证件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
3.各市(州)考试管理机构要分工专人负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并认真核查考生的证件及相关资料,按时上报考试人数及考试报名表。
省会计考办联系人:吕迎潮,联系电话:0931-8891028;
会计考试中心联系人:葛永梅,联系电话:0931-8891048;
附件:2006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