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甘肃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甘肃省2006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甘财会考[2006]5号)
各市(州)财政局、人事局、省直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06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扩大试点工作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48号)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06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报名条件
1. 基本条件: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财务会计工作经验,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模范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廉洁勤政,爱岗敬业;取得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财政、税务专业)资格五年以上。
2. 具体条件:除符合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审计、经济(财政、税务专业)工作8年以上;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会计、审计、经济(财政、税务专业)工作10年以上;
(3)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会计、审计、经济(财政、税务专业)工作20年以上;
(4)中专毕业,在县(不含市、区)属企事业单位或在森林、矿山、野外等艰苦条件下从事会计、审计、经济(财政、税务专业)工作25年以上(评审兰外有效、企业有效或单位有效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
(5)符合我省破格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条件者。专业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计算到当年12月31日。
二、考试方式
1. 考试时间:全省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考试时间定为2006年9月3日上午8:30-12:00。
2. 考试科目: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间为210分钟,采取开卷笔答方式进行。
3. 考场设置:全省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考试由省会计考办在兰州市统一设置考场。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定于2006年5月25日-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