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药品批准文号普查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食药监注〔2006〕235号)
各药品生产企业:
为保证全省药品批准文号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局制定了《药品批准文号普查专项工作方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六年九月四日
药品批准文号普查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为保证全省药品批准文号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药品批准文号普查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06]432号),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药品批准文号普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丁永辉副局长任组长,易成美组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药品注册处赵淑艳任办公室主任、监察室郭秀功任副主任,曾永祥为办公室工作人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及专项工作办公室全面负责本次药品批准文号普查工作指导和具体实施。
二、工作步骤
本次批准文号普查工作计划分两个阶段进行。
1、企业填报阶段药品注册处及时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药品批准文号普查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06]432号)及其他有关文件,并对填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指导企业熟悉填报软件,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如实填写《药品批准文号普查软件》和《药品批准文号普查报告书》,将填写《药品批准文号普查软件》以电子文本的形式上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时《药品批准文号普查报告书》和填写《药品批准文号普查软件》后点击打印生成的品种目录一式两份以纸制文件的形式,于2006年9月10日前上报省局。
2、审查核对阶段收到企业上报资料后,药品批准文号普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即组织开展对药品生产企业填报的《药品批准文号普查软件》的电子文本和纸制文本的一致性以及填报内容的完整性进行核对和确认,发现问题及时退回企业重新填报。于2006年9月30日前以企业为单位,将《药品批准文号普查结果反馈表》和企业填报的纸制文件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通过专网将相应的电子文件传送国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