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信息稿件审核制度。各单位向省局报送的信息稿件,必须经过单位分管领导或主管科室负责人审核把关,确保准确反映本单位工作的重点、特点、亮点和难点;重大问题和敏感类信息,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发。
3、信息员培训制度。各单位要主动开展信息员培训活动。通过举办业务培训、经验交流、工作研讨等形式,不断提高信息员的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各单位要将信息能力作为各类工作人员能力建设的内容之一,进行培训和加强,努力使人人都达到并具备信息员的素质要求。
4、信息工作考核制度。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的考核年度为上年12月1日至当年11月30日,分为四个考核季度,实行量化考核。各单位可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本单位信息工作考核制度。
(四)完善报送方式。
1、各单位报送政务信息,必须通过指定的信息报送系统报送。目前,以电子邮件(zwxx@gsda.gov.cn)形式报送,待“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政务信息报送系统”建设完成后,统一通过该系统进行报送。
2、一封电子邮件只能报送1条信息,采用附件形式报送。
3、电子邮件要求中文显示标识,标题、正文、单位、签发人、报送人、联系电话、日期等各要素,要在电子邮件“主题”栏及正文落款位置注明。
4、重大问题和敏感类信息以书面形式报送。必要时应根据保密规定确定密级。
5、非本部门职能范围内信息应注明来源。
三、信息报送的主要类型
(一)动态类信息。包括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中心工作贯彻落实情况,本单位工作部署及进展情况;国家局和省政府的重大政策动态,外省食品药品监管动态,本地医药经济发展情况;媒体及互联网报道的有关我省食品药品安全的重大动态信息等。
(二)综合类信息。包括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取得的突出成效,采取的主要措施,值得借鉴的典型经验;国家局、省局重大政策、决策和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和效果,国家局、省局及地方政府领导批示和指示的落实情况;议案提案、重大信访事件的办理情况等。
(三)重大问题和敏感类信息。包括体制因素、客观因素造成的重大食品药品监管问题及对策建议;食品药品产业发展和监管工作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和预测性信息;专家学者建言献策;饮食用药社情民意调查;调研信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