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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甘食药监办〔2006〕309号)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各处室,省局直属单位:

  现将《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六年十一月十日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促进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科学化,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工作为食品药品监管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甘肃省政务信息工作暂行办法》(甘政办发[2006]105号)和《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围绕政府中心工作、紧抓食品药品监管重点工作、突出特色、规范运作、形成合力的工作思路,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落实科学监管理念,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措施、新经验,并提出对策建议,为各级领导把握全局、科学决策和工作实施提供优质高效的信息服务。

  二、工作要求

  (一)明确领导责任。各单位要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组织领导,分管领导是向省局报送政务信息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办公室或由本单位指定负责报送政务信息的科室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

  (二)落实工作人员。各单位要指定专门科室负责政务信息工作,加强对本地区或本单位政务信息工作的组织实施。要确定1名以上信息员负责向省局报送政务信息。省局机关各处室应设置兼职信息员,负责本处室政务信息的收集、加工、报送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各单位可在有关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中选聘信息员,要努力造成就一支专业性和群众性相结合的信息员队伍。

  (三)健全工作制度。

  1、信息员登记备案制度。各单位要向省局办公室报送分管信息工作领导、主管科室负责人及信息员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资料;如人员更换,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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