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元旦”、“春节”两节期间药品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药品稽查大队:
“元旦”、“春节”日渐临近,为加强“两节”期间药品的监管,保证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加强药品监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领导,落实监管责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措施到位,确保药品监管工作落到实处,要在认真总结历次节假日期间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制定本次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做好事前分析、安排和部署工作。
二、各单位要结合药品的日常监管工作,把辖区内质量问题较多、相对集中的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单位,把含有毒性药物的制剂、特殊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和以义诊、祖传验方、民族医药等形式非法制售假劣药品作为重点品种,把集市、广场、商业街区、车站等人口聚集地区作为重点区域,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假劣药品,要及时依法查处。
三、各单位要抓住有利时机,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增强老百姓的辨别能力和防范意识,倡导企业守法诚信经营意识,努力营造节假日期间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良好市场环境。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要对照国家药品管理有关规定,对本单位药品管理各环节进行全面自查,消除安全隐患,完善管理,确保药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