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市场监督处关于上报药品检测车基本情况汇总表的通知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药品检验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配备给我省的药品检测车,在打击制售假劣药品、整顿规范药品市场秩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按照《药品检测车使用管理暂行规定》,请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药品检验所将车辆配备情况,按下表填写后于5月10日前发电子邮件或传真至省局药品市场监督处(传真号2132809;电子信箱scjdc@gsda.gov.cn),表格在加盖单位公章后寄省局药品市场监督处。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市场监督处
二○○七年五月九日
药品检测车基本情况汇总表
上报单位: 上报时间:
车辆
编号
| 产权
单位
| 使用
单位
| 车辆
牌号
| 车辆负责人
| 药监部门联系人
| 药检部门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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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电话/手机
| 姓名
| 电话/手机
| 姓名
| 电话/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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