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再注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甘食药监注〔2007〕218号)
各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药品再注册受理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食药监办[2007]42号)及《关于印发药品再注册和批准文号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国食药监注[2007]257号)的要求,我局已全面启动药品再注册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料要求
药品再注册申报资料以批准文号为单位,每个品种分别填报申请表,制作申报资料。
二、申报程序
各药品生产企业将本企业所有品种的申报资料一次性提交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受理室(在省政府受理大厅),由政务受理室签收并出具资料签收单后,到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处办理受理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