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全面宣传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发生的可喜变化。对各地在食品药品研制、生产、流通和使用等环节采取的监管措施要进行全面宣传报道。对驻厂监督员制度、农村药品“两网”建设、“规范化药房(柜)”建设等要进行跟踪宣传报道。要用统计、比较的方法,反映整规后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发生的变化。
(三)深入宣传各地在创新监管手段、建立长效机制方面的做法和经验。重点宣传报道各地在树立和实践科学监管理念,建立完善各项监管制度,推进诚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探索和经验。
(四)坚决曝光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中的违法违规活动和制假售假行为。对各地在整顿专项行动中查处的制假售假窝点要及时坚决曝光,并进行跟踪报道。对合法企业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的典型案例,一经查实,也要坚决曝光。
(五)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用药、合理用药知识的宣传,使公众正确认识和对待药品不良反应,提高安全用药意识,促进临床合理用药,减少和避免药源性疾病的发生。
(六)大力宣传系统内的先进人物和先进单位。要注重在系统内发现恪尽职守、廉洁勤政、开拓进取的先进典型,并通过媒体大力宣传。
(七)加强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优秀企业的正面宣传。要引导媒体对严格守法、诚信经营的企业进行宣传报道,宣传优秀企业、优良品牌、优质品种,增强企业是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增强消费者的信心。
三、组织实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当前做好整规专项行动新闻宣传活动的重要性,把新闻宣传工作作为食品药品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抓紧、抓实、抓好,努力营造有利于食品药品监管的舆论氛围,不断提高舆论引导能力。
(二)广泛开展主题宣传活动。要围绕确定的重点内容广泛开展主题宣传活动。要选择一部分在整规工作中查处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组织新闻媒体,对开展农村“两网”建设和“规范化药房(柜)”建设以来的成效进行实地采访、深入报道;继续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活动。通过一系列内容具体的主题宣传活动,将整规专项行动以来的各项工作系统、全面地向社会、向公众展示,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三)加强与各新闻媒体的沟通和联系,强化宣传合力。要与新闻媒体定期、不定期进行座谈交流,随时掌握公众对食品药品监管问题的关注点,深入了解新闻媒体的报道需求并大力支持其报道工作,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针对性地组织相关新闻材料采编相应的稿件,做到公众、媒体关心的热点就是宣传工作的重点,不断增强食品药品监管新闻宣传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主渠道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