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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中秋”“国庆”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中秋”“国庆”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甘食药监市[2007]308号)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07年“中秋”、“国庆”在即,为深入推进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工作,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现就加强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和实践科学监管理念的高度,本着对公众饮食用药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加强“十一”黄金周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强化督查指导,切实把此项落到实处。

  二、在药品安全监管方面,要结合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等工作,制定检查实施方案,以各类旅游景区(点)、车站、码头、机场以及城乡接合部和广大农村地区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为重点,强化监管,堵塞漏洞,扎实开展节日期间的药械市场专项检查活动。

  要加强节假日期间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监管。节前要对辖区内麻精药品生产、经营和有关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一次督查。加强对各特殊药品单位节日期间值班情况的巡查或电话抽查,一旦发生特殊药品失盗案件,要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并及时上报省局,对隐瞒不报的,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要按照国家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特别规定》(国食药监办〔2007〕527号)的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强化对食品安全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监管,加大对月饼以及猪肉、禽蛋等副食品的监管。对农贸市场、农村食品市场环境卫生及摊位严格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掺杂使假、过期霉变、有毒有害食品行为。开展对学校食堂、旅游景区、农家乐及各种茶社会馆等公众聚集餐饮场所的食品卫生专项检查。对旅游景点周边、城中村的小食品、流动小摊点、夜餐点等要加大清理、整顿力度,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行为。

  四、做好节日期间药品安全监管的宣传工作。各地要结合“关注民生,安全用药”等大型主题宣传活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农村、社区和旅游景点,多形式、多角度、全方位地开展食品安全以及合理用药知识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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