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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甘肃省药品医疗器械突发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第四条 本预案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省药品、医疗器械突发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由栗震亚任组长,高建邦、丁永辉、王海燕、易成美、谢承旭任副组长,办公室、药品市场监督处、医疗器械处、药品安全监管处、药品注册处、人事教育处、法规监督处、财务装备处、监察室、省药品检验所、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测与评价中心负责人任组员。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突发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并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药品、医疗器械突发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并制定本行政区药品、医疗器械突发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具体负责本行政区药品、医疗器械突发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

  第六条 省药品、医疗器械突发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一)研究制定药品、医疗器械突发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程序;

  (二)组织建立药品、医疗器械突发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系统和保障体系;

  (三)审议批准药品、医疗器械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理工作报告等;

  (四)研究解决药品、医疗器械突发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快速有效开展,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避免事故扩大,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五)负责指挥全省药品、医疗器械突发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组织药品、医疗器械突发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省委、省政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

  (六)必要时负责向社会发布药品、医疗器械突发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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