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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甘肃省卫生厅、甘肃省公安厅关于建立甘肃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监控信息网络的通知


  三、甘肃省特殊药品网络监管系统将采用严格的身份认证识别系统,保障系统所有信息的真实性、信息来源的可靠性、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上报信息的唯一性和不可抵赖性,以达到有效监管和规范市场行为的目的。同时,通过身份识别系统防范各类垃圾数据信息,预防套购、流弊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产生。甘肃省特殊药品网络监管系统培训工作将于2007年11月1日至12月30日分批组织开展,培训对象为甘肃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单位。培训期间将审核、发放甘肃省特殊药品网络监管系统身份识别器。各使用单位领取身份识别器后,如不慎遗失本单位身份识别器,应立即向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备,并提交书面的系统身份识别系统核销申请。为防止身份识别器丢失给用户带来安全隐患,请各使用单位及时办理核销手续,同时补办新的身份识别器。

  四、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单位应在2007年11月10日之前,按规定表格(见附件)认真填写本单位详细信息并反馈给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便于合理安排特殊药品网络监管系统培训和办理身份识别系统的时间,保障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单位能够及时完成特殊药品采购和信息网上报送工作。

  五、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条例》进一步建立、完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及采购、库存、使用特殊药品数据信息网上报送制度,并将制度落实到位。对管理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缺失、制度落实不到位、不能保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合法、安全使用的医疗机构,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及时通报给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定点批发企业,依法暂停向其供应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同时通报卫生主管部门,由卫生主管部门依据《条例》进行处理。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造成危害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进行处理。

  六、本文件及其附件网上下载地址:www.gsfda.gov.cn。

  联系人:谢国栋 李兰香

  电话:0931-2132828 2132834

  传真:0931-2132838

  电子信箱:teyao2007@yahoo.com.cn

  附件:甘肃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单位回执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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