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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评选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由省局办公室将正式推荐入选名单及公示期间收集的意见一并提交局长办公会议,最终研究决定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四)表彰奖励

  被评选为全省药品专项整治行动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由省局以正式文件形式予以表彰。

  五、要求

  (一)高度重视。评选药品专项整治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是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成立以来,涉及范围较广、影响较大的一次活动,要通过开展评选活动,激励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积极进取,献身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评选活动的领导,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认真细致地做好评选工作。

  (二)公开透明。评选活动要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评选条件要公开,评选范围要公开,方法步骤要公开,评选结果要公示,真正做到公开透明,保证评选活动客观、公正。

  (三)保证质量。评选活动要坚持自下而上,择优评选的原则,严格标准,严格把关,先进事迹材料要实事求是,简明扼要,条理清楚,事迹突出,保证评选质量。

  (四)加大宣传。要大力宣传先进典型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榜样和示范作用,通过评选活动的开展,在全系统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推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在新的起点上更好的发展。

  附件:1、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2、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先进单位推荐表

  3、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先进个人推荐表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七年十一月一日

  附件一:
  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序号

单   位

表彰单位数

表彰个人数

备注

1

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

3

 

2

陇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

2

 

3

庆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

2

 

4

临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

2

 

5

甘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

2

 

6

定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

2

 

7

天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

2

 

8

平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

2

 

9

武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

2

 

10

张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

2

 

11

酒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

2

 

12

白银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

2

 

13

金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

1

 

14

嘉峪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

 

15

省药品检验所

 

2

 

16

省药品稽查大队

 

1

 

17

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

 

1

 

18

省食品药品协会

 

1

 

19

合计

33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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