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白银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责任区的通知
(甘食药监安〔2007〕385号)
兰州市、白银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白银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是传统的特殊药品供应点,2006年6月30日被重新确认为白银市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区域性批发企业,负责白银市190家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供应。该企业从2005年进入改制程序,企业为了转型拍卖,经营和销售规模逐渐缩小,企业职工正在进行身份置换。2007年下半年普通药品萎缩几乎没有库存,为了保证该责任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供应,企业保留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经营和储存,但总体经营状况和管理状况不容乐观。根据《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
六十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主管部门发现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当责令其立即排除或者限期排除”的规定,经2007年11月6日省局局务会议研究决定,对白银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定点批发做如下调整:
一、目前该公司所设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专用库房管理存在安全隐患,不适合继续存放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由兰州盛原医药有限公司招回库中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二、白银市69家医疗机构印鉴卡由白银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保存,医疗机构所需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由该公司统一汇总后交兰州盛原医药有限公司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