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全国食品药品监管好新闻评选”活动参评作品的通知
(甘食药监办〔2007〕395号)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表彰和鼓励新闻工作者更多地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新闻宣传工作,多出作品,出好作品,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在全国开展2007年“全国食品药品监管好新闻评选”活动。为做好我省参评作品的征集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此次好新闻作品评选范围是:2006年7月以来在中央和省一级报纸、期刊、电台、电视台发表的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为题材的新闻作品。文艺、科普、学术类作品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标准
参加评选的作品必须符合党和国家关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坚持科学监管理念;作品主题鲜明,文字精练,内容真实准确,时效性强,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对推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和医药事业的发展有积极作用。
三、参评作品的征集、初评和推荐办法
(一)各市州局根据评选范围和标准,遴选相应的新闻作品,并填写推荐表(见附件),连同作品寄(送)至省局办公室。报送参评作品时,同时附刊载作品的报(刊)原件或复印件;电视、广播作品分别复制光盘、录音带并附文字稿。
(二)省局收集汇总各地报送的参评作品后,将组织有关人员对作品进行初评,遴选6篇优秀作品作为我省参加全国评选的推荐作品向国家局评选委员会报送。
(三)参评作品报送截止日期为2007年11月15日。
附件:全国食品药品监管好新闻优秀作品推荐表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七年十一月九日
附件:
全国食品药品监管好新闻优秀作品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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