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福建省拍卖行厦门分行的批复
(闽经贸商业〔2004〕840号)
福建省拍卖行:
厦门市贸易发展局《关于转报福建省拍卖行在厦成立分支机构的请示》(厦贸发内管[2004]463号)悉。经审核,同意设立福建省拍卖行厦门分行。该分行为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地址:厦门市仙岳路456号永升海联中心14楼。分行负责人:刘忠。经营范围:承办福建省拍卖行经营业务,拍卖法律法规规定允许拍卖的物品和财产权利。经营方式:服务。
你行应按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有关证照,并加强对分支机构的管理指导,做好建章立制与从业人员培训工作,按照《
拍卖法》等拍卖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拍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