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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建筑安全杂志社驻福建办事处的批复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建筑安全杂志社驻福建办事处的批复
(闽经贸协作〔2004〕863号)
建筑安全杂志社:
你社关于申请设立福建办事处的报告已悉。经研究,同意你社在福州市设立驻福建办事处。办事处不具备法人资格,不得直接从事经营活动。肖彭生同志任办事处负责人,办事处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号,电话:0591-87546750、87780909,接此批复后请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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