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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档案局山西省“十五”期间国家重点档案抢救与保护工作总结及“十一五”工作目标

山西省档案局山西省“十五”期间国家重点档案抢救与保护工作总结及“十一五”工作目标
(晋档字[2006]44号)


国家档案局:

  现将我省“十五”期间国家重点档案抢救与保护工作总结及“十一五”工作目标报告如下:

  一、“十五”期间的回顾

  (一)全省国家重点档案的基本情况

  我省有131个综合档案馆,馆藏档案总量为5357007卷,其中:国家重点档案404584卷,占现有馆藏总量的8%。“十五”期间,我们共投入440万元对60955卷档案进行了抢救,占我省现有国家重点档案的15%。

  山西是革命的老区,是晋察冀、晋冀鲁豫、晋绥解放区的中心,刘少奇、朱德、邓小平等无数老一代革命家长期战斗的地方,产生了数量较大的革命历史档案;另外,其民国、日伪等档案在全国档案构成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虽然我省为欠发达地区,财政比较困难,但是,对这些国家重点档案的抢救和保护一直有计划、有重点开展,并且已取得一定成绩。

  (二)主要做法

  1、领导重视,密切合作

  为全面落实国家重点档案抢救的有关文件精神,确保我省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工作的顺利开展,我省成立了由省财政厅和省档案局领导参加的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工作领导组,并将此项工作列入每年的档案工作计划。省财政厅和省档案局多次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学习上级有关文件,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探索解决问题的办法。多年来,财政、档案部门互相理解、互相支持、密切配合,逐年提高经费支持力度,保证了工作的有效开展。

  2、严格管理,完善制度

  为确保国家重点档案抢救补助费落到实处,防止出现偏差,根据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制定的《全国重点档案抢救补助费管理办法》,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我们与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下发了晋财教[2002]128《山西省重点档案抢救补助费管理办法》。对国家重点档案的抢救范围、补助费的使用原则、项目申请及经费的管理、监督等做出了具体规定。

  3、管用结合,注重效益

  我省在积极做好全国重点档案抢救工作的同时,非常重视这些珍贵档案的开发利用,已编辑、出版多部社会效益好的编研成果。山西省档案馆举办了多次珍贵档案陈列展览,先后有5000多人参观,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的反映,增强了人们对档案重要性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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