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强化任务合同制
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过程中的委托行为全部实行任务合同制管理,以保障委托任务书的具体规定和要求对实施监督的法据属性。进行项目过程管理时必须签订委托任务书,任务书中要明确约定任务内容、目标、权利和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等,并依此确立科技计划的管理者和任务承担者接受监督制度的义务和责任。
4、引入第三方评估监理机制
探索试行在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过程中引入第三方机构的机制。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开展委托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实施和管理情况进行评估。并在重大项目的实施中尝试引入第三方监理制度。对其评估结果和实时监理情况作为项目调整和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
5、加强绩效考评
探索科技计划项目监管中绩效考评方法,对科技计划整体、具体领域、重大项目的实施成效以及相关管理主体的组织管理成效,实施逐级绩效考评。以绩效考评结果为基础,建立问责问效机制。
6、充分发挥审计、监察部门在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中的监督制约作用
建立综合处与审计、监察部门联合检查制度,加强对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经费使用、管理人员行为的监督检查和审计工作。加强沟通和协调,使计划项目管理制度与纪检监察制度、审计制度相互配合,有机衔接,共同约束计划项目各管理和实施主体的行为,防止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中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1.科技重大专项计划
| 计划处、高新处、农社处、成果处、政策处、国际处、星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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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科技支撑计划
| 工业
| 高新处、农社处、计划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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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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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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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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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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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与创新能力建设计划
| 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计划
| 重点院所建设
| 条财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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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带头人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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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团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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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条件平台建设计划
| 条财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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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
| 基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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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技术中心建设计划
| 高新处、农社处、计划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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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条件专项
| 省属院所修购专项经费
市县条件装备
| 条财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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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基础研究计划
| 省自然科学研究基金
| 基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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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中青年科技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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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创新引导计划
| 院所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计划
| 条财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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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计划(含星火产业带、市县科技基金、科特派专项、科普专项)
| 星火办、政策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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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创新基金计划
| 计划处、高新处、农社处、成果处、政策处、国际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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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成果转化资金计划
| 星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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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科技合作计划
| 国际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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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科学研究计划
| 政策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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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炬计划
| 高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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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发展专项计划
| 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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