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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科技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5、总体考评。研究提出对科技计划与项目的绩效考评指标体系,组织对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财政经费安排与使用效果进行绩效考评。

  (三)业务处(室)

  业务处(室)主要负责领域的总体布局、安排和目标设计、项目立项建议、实施成效评估等。

  1、需求分析。按照厅务会的统一部署,分析有关部门、行业、地方报送的重大科技需求和重大科技项目建议,结合《纲要》以及相关计划的定位开展战略研究,提出有关建议和具体意见。

  2、领域布局。研究提出有关领域的科技发展目标和总体布局以及相关领域的发展重点;结合《纲要》以及征集的重大科技需求和重大科技项目,提出相关计划的领域总体目标、发展思路、支持方向和战略重点。

  3、立项建议。起草相关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结合需求分析和计划项目申报等情况,根据相应计划管理办法规定负责项目的论证和评审;会同综合处(室)向厅务会提交有关领域的重大、重点项目立项建议及项目组织单位建议;提出一般性项目和政策引导类计划项目立项建议。

  4、方案审定。审定计划项目的目标任务、课题分解、承担单位、经费预算安排等实施方案,核准、签订项目(课题)任务书。

  5、过程管理。监督有关领域项目的总体执行情况和目标实现情况,并对过程管理单位实施有效监督;根据有关规定和项目执行情况,对项目进行动态的滚动调整;根据相应计划管理办法规定对有关单位提出的项目(课题)变更调整作出建议或处理。

  6、验收考评。对分管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进行验收和绩效考评。

  (四)专家

  充分依靠和发挥专家在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中的决策咨询作用。专家受科技厅委托,对科技计划总体设计、布局和总目标的确定、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执行、验收和绩效考评等各环节的相关研究、评审、论证、实施等工作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主体提供重要的决策参考。围绕现代科技管理制度建设和“一网两库”建设,探索规范专家参与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咨询、监督的方式和程序,完善专家遴选机制,建立回避和信用管理等制度,加快建立和完善专家参与管理的机制。

  六、健全权责对应的监督制约机制

  按照“决策、执行、监督和咨询相分离”和“权责对应”的原则,在明确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主体职责的基础上,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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