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档案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晋档字[2006]33号)
为进一步规范档案行政执法行为,明确执法责任,强化执法监督,促进档案事业的依法管理,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山西省档案管理条例》、《山西省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方案的实施方案》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山西省档案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组织学习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政策规定,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从省情出发,从档案工作实际出发,紧紧围绕全局的中心工作,以建设务实、高效、廉洁、透明的行政机关为目标,通过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强化行政执法的内部管理监督机制,提高机关依法行政水平,保证各项档案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二、实施范围及目标
山西省档案局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范围是局机关内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处室。通过实施本方案在局机关内部建立并实行权责一致、目标明确、行政规范、监督有力、奖惩分明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行政执法水平,做到执法权限依法确定、执法责任明确清晰、执法依据充分有效、执法程序公开公正,保证行政执法文明、规范,保障局机关工作合法、有序、高效运行。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成立山西省档案局档案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组。名单如下:
组 长:卫克兴 局长
副组长:王月娥 副局长
成 员:张彦杰 副局长
成 员:王保国 副局长
成 员:胡谷平 纪检组长
成 员:邢利民 副局长
领导组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的组织、指导、协调、检查、考核等工作。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张 辉
成 员:王玉声 李立国 杨建清 王 斌
四、执法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