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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事局关于船舶溢油应急队伍进行登记备案的通知


  附件2:广东海事局辖区内河船舶溢油应急队伍溢油清除能力分类参照标准

  响应等级

适用

水域环境

5吨以下

5~10吨

10吨以上

内河水域

高度在800mm以上的围油栏200米;

适用于内河水域的溢油回收速率在5吨/小时以上的收油机一台;

具有污油水储存量30吨以上的污油回收船一艘;

工作小艇一艘;

消油剂喷洒装置一台;

清污耗材储备:消油剂0.5吨,吸油毡0.5吨,活性炭0.5吨,吸油拖栏100米;

与清污工作人员数量相适应的救生衣、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劳保用具;

溢油回收桶、勺等溢油回收工属具一批。

高度在800mm以上的围油栏400米;

适用于内河水域的溢油回收速率在10吨/小时以上的收油机一台;

具有污油水储存量50吨以上的污油回收船一艘;

工作小艇一艘;

消油剂喷洒装置一台;

清污耗材储备:消油剂1吨,吸油毡1吨,活性炭0.5吨,吸油拖栏200米;

与清污工作人员数量相适应的救生衣、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劳保用具;

溢油回收桶、勺等溢油回收工属具一批。

高度在800mm以上的围油栏800米;

适用于内河水域的溢油回收速率在20吨/小时以上的收油机一台;

具有污油水储存量80吨以上的污油回收船一艘;

工作小艇二艘;

消油剂喷洒装置一台;

清污耗材储备:消油剂2吨,吸油毡2吨,活性炭0.5吨,吸油拖栏400米;

与清污工作人员数量相适应的救生衣、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劳保用具;

溢油回收桶、勺等溢油回收工属具一批。

经相关培训合格的清污作业人员不少于10人

经相关培训合格的清污作业人员不少于20人

经相关培训合格的清污作业人员不少于30人

已编制《溢油应急工作操作规程》

已编制《溢油应急工作操作规程》

已编制《溢油应急工作操作规程》

应急力量必须在2小时内到达作业现场并开始清污。

应急力量必须在2小时内到达作业现场并开始清污。

应急力量必须在2小时内到达作业现场并开始清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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