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为兰州市以外2008年4月21日-5月6日,兰州市2008年5月5日-5月9日。参加考试需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同意,持相关证明材料报名。各市州报考人员到所在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名,经市州人事局职改办审核盖章后,上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兰州市和省直单位报考人员到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名,省直单位报考人员《报名表》需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中央在甘单位考生按属地化原则报名。各市州报名点于5月9日前将考生报名材料、报考费上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逾期不再办理补报手续。
五、其它事项
1、所有考生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2008年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附件,可在省人事厅或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下载。);《执业药师考试报名信息卡》1份;身份证、毕业证、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申报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复印件需2份),原件审验后退还;所在单位出具的相关专业工作年限和职业道德证明1份(复印件1份);近期(半年内)1寸黑白免冠照片2张,报名表和信息卡上各1张。
2、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即:考4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年内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考2科(《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的人员须当年通过为合格。
3、考试费每科50元。报名工作结束后,各报名点将经费及时上缴,不得拖欠或截留经费。
4、考生可在报名时购买教材,也可到新华书店购买。
5、本次考试只在兰州设考场。考试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
6、报考人员要按要求认真填涂《报名信息卡》,各报名点要仔细检查和把关,所有项目填涂合格后方可办理报考手续。老考生必须填涂原档案管理号。
7、有关单位和报名点要按文件规定,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严格掌握资格条件,不得随意变通或放宽条件。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伪造学历、资历证明、不符合条件或违反考试纪律已取得执业药师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资格,收回证书,2年内不得再参加资格考试。
六、报名地址及联系电话
报名地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兰州市广场南路13号政府统办三号楼7楼)
联系电话:(0931)2132815 2132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