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有奖发票二次开奖特等奖捐赠有关工作的通知
(京地税票[2005]445号)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为了充分发挥有奖发票的职能作用,鼓励消费者积极参与共建首都和谐社会氛围,根据《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有奖发票二次开奖实施办法>的通知》(京地税票[2005]300号)文件,我局鼓励特等奖中奖者将奖金的20%捐赠给北京市慈善协会,作为该协会帮助弱势群体的救助基金。经与北京市慈善协会研究协商,现将捐赠工作的有关事项明确如下,请依照执行。
一、集中设立兑奖及捐赠点
自2005年10月10日起,将有奖发票二次开奖特等奖兑付及捐赠工作统一集中到北京市朝阳区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大厅办理,其他区县局、分局兑奖点一律不再受理特等奖奖金的兑付。(特等奖兑奖及捐赠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东里3区1号;邮政编码:100029;联系电话:64910081/9340;联系人:闻芳)
二、兑奖及捐赠流程
(一)鉴于特等奖中奖金额较大且需一次性办理捐赠事宜,特等奖中奖者须提前与兑奖点工作人员取得联系,确定具体兑奖日期,对于自愿捐赠奖金给北京市慈善协会的特等奖中奖者,可以同时确定捐赠日期。税务机关与中奖者确定具体兑奖及捐赠日期后,要及时将捐赠日期告知北京市慈善协会相关人员。(北京市慈善协会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里8号;邮政编码:100029;财务部联系电话:62371733;联系人:路景萍)
(二)根据二次开奖兑奖手续的相关规定,自愿捐赠的特等奖中奖者在有效兑奖期限内持中奖发票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税务机关兑付奖金的同时,由北京市慈善协会工作人员负责现场办理捐赠手续。
(三)办理捐赠手续时,由捐赠人、北京市慈善协会和税务机关三方签订捐赠《协议书》,该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税务机关签署的《协议书》由朝阳区地方税务局留存管理。
三、管理要求
(一)朝阳区地方税务局要积极协助北京市慈善协会做好特等奖捐赠的宣传工作,创造良好的捐赠氛围,在兑奖场所摆放、张贴慈善捐赠的相关宣传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