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关于认真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供应和安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粤建建字[2004]1号)
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建委)、市政(公用、城管、水务、园林、风景名胜区、交通)局:
现将
建设部《关于认真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供应和安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城电[2003]5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城市供水、供气、城市公共交通、风景名胜区、城市公园的安全管理和市场供应保障工作。各地要加强的节日值班管理,认真做好安全、信息统计和预报工作,设立二十四小时热线服务电话,及时通报安全等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