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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税控安全设备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失效]

  注: 1.此表填写一式四份,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一份交纳税人,两份由纳税人交税控代理服务商。
  2.纳税人应随此表附送的资料有:变更后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变更类型如属“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原信息填写迁出地税务机关名称,变更后信息填写迁入地税务机关名称。
  4.“税务机关意见”栏将读卡报数情况注明。

  附件2:
  税控安全设备注销申请表

纳税人名称:

计算机代码:

税务登记号:

联系电话:

联系人:

税控装置品牌:

 

税控装置型号:□外挂税控器

□税控发票机

 

经办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注销类型:注销税务登记 □    终止使用税控装置  □

以上部分由纳税人填写

税务机关收回物品清单(注明数量和编号)

密码器

 

IC卡

 
  

税务机关意见:

 

签字:              税务机关公章                  

                          年  月  日


  注:1、此表一式三份,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两份交纳税人。
  2、“税务机关意见”栏将读卡报数情况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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