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布置广东省房地产统计2003年年报和2004年定期报表的通知


  7、《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统计基层表》(房基3表)

  8、《房地产中介服务统计基层表》(房基4表)

  9、《住房货币分配情况季度统计表》(粤建房统字[2002]4表)(附后)。

  2004年季报报表包括:

  1、《房地产交易情况》(房综3表)

  2、《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统计基层表》(房基3表)

  3、《住房货币分配情况季度统计表》(粤建房统字[2002]4表)。

  2004年月报报表包括《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情况》(房综4表)。

  四、各地要严格按照统计范围和口径做好统计工作,上报报表前要严格审查数据的准确性和合理性。房地产统计报表制度执行范围为所有的设市城市、县城和工矿区。设市城市的统计范围分为两类:1、地级及以上城市的统计范围为城市行政区,含市辖建制镇,不含市辖市、市辖县;2、县级市的统计范围为城市规划区,即按城市现状,市政府所在地和规划区范围内的建制镇。城市规划区以外的建制镇不包括在内。县城的统计范围为县政府所在地的建制镇(即城关镇),按设居民组建制的地区范围统计。工矿区的统计范围是指既不属于城市、县城、镇所辖,又不属于乡村所辖范围内的工矿企业集中的地区(如一个大型工矿企业或若干个工矿企业)。统计口径发生变化的,请予以说明。

  五、各地要及时布置统计工作并按时汇总、上报统计报表。为提高我省房地产统计报表的质量,拟于今年3月上旬召开统计报表汇审汇总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各地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统计报表编报质量和速度。建设部制定和修改完善了《建设部房地产统计报表》Excel电子表格模板文件及《建设部房地产统计报表》Excel电子表格汇总模板(附后),各地也可以自行通过广东建设信息网(http://www.gdcic.net)下载。各地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报送房地产统计报表,同时要打印一份统计报表,经分管领导签字并盖公章后报送省建设信息中心。请各地要做好统计报表的归档工作。

  七、我厅委托省建设信息中心承担我省房地产统计报表的催报、接收、汇总等具体工作,请各地将房地产统计报表直接报送省建设信息中心。联系人:戴燕娣(电话:020-87250824,传真:020-87251025,E-mail:daiyd@gdcic.net,jsfdc@gdcic.net)。统计报表实施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省建设厅住宅与房地产业处联系。联系人:何远平(电话:020-83133553,传真:020-8336604)。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