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设厅关于2004年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年检及晋升甲级资质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建管函[2004]89号)
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部《
关于2004年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年检及资质就位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市[2004]7号)和建设部《工程监理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02号)、《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1]229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建设部的统一部署,现就做好2004年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年检和晋升甲级资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凡2003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均应参加年检。
二、时间安排
1、2004年3月22-26日,受理甲级监理企业的资质年检及晋升甲级监理资质的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2、2004年4月5-9日,受理乙级及以下企业的资质年检,逾期不再受理。我厅委托广州市建委、深圳市建设局负责对所属乙级及以下监理企业进行年检,并于2004年5月1日前将年检结果报我厅,报送材料包括:年检工作总结、年检结论汇总表。
三、资料要求
(一)年检资料
1、《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年检表》一式4份(可按申请表样式输入电脑,用A4纸打印。另附word电子文档(磁盘)2份);《企业法定代表人声明》附在年检表第1页后面。
2、附件材料: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监理工程师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和岗位证书;企业2003年度的监理业绩资料(包括监理业务手册、监理合同、监理规划、监理工作总结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
以上附件材料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并附目录,编排页码。
(二)晋升甲级资质申报材料
1、《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4份(可按申请表样式输入电脑,用A4纸打印);《企业法定代表人声明》附在申请表第1页后面。
2、附件材料分为综合材料和业绩材料两部分,并分类装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