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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设职工政研会关于做好2003-2004年度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优秀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者、先进政研会、政研会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建设职工政研会关于做好2003-2004年度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优秀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者、先进政研会、政研会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粤建政研[2004]2号)


各团体会员:

  自本会第10次年会以来,我省建设系统各行业各单位和各级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与时俱进,勇于探索,不断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有力地促进改革和发展。为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工作,本会拟于第11次年会期间,表彰一批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优秀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者、先进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先进工作者。为做好表彰对象的评选推荐工作,现作如下通知:

  一、评选推荐对象范围

  本会团体会员,省建设系统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及企事业有关单位和个人。

  二、评选推荐条件

  (一)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三个文明建设一起抓,企业改革发展成效显著,经济效益明显,在本地区本行业有较大影响。

  2.党组织能较好地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党政领导班子团结协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廉洁自律,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3.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和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健全,注重实效,在探索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机制、新路子、新经验方面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绩。

  4.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政工干部队伍,并能积极主动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5.群众精神面貌好,单位的社会形象和社会信誉好,无违法违纪案件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施工企业民工工资无拖欠。

  (二)优秀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者

  1.认真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本职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业务能力,熟悉思想政治工作的方针、原则、目标和方法,坚持以人为本,善于做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并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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