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二
广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检查评估指标解释
一、检查指标结构与评估方法
本检查办法根据有关政策、标准和规范对填埋场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的各项要求分别给出了量化指标值,详见《广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检查评估标准》。
(一)评分方法
表中将填埋场的检查指标分为行政管理(A)设施建设(B)及运行管理(C)三大部分,对每一部分设立分项指标,依各自的重要性划分权重;每一分项满分为100分,设若干评价项目,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则按规定的扣分标准扣分,再得出每一分项的实际扣分。最后,对各分项指标的得分进行加权求和,得出该填埋场处理水平程度总分值。具体总分值计算方法如下
分项指标的实际得分值=100-实际扣分
评价指标A的实际得分值:A=∑(评价指标A中各分项指标实际得分值×该分项权重)
评价指标B的实际得分值:B=∑(评价指标B中各分项指标实际得分值×该分项权重)
评价指标C的实际得分值:C=∑(评价指标C中各分项指标实际得分值×该分项权重)
处理水平等级总分值M=A+B+C
(二)处理水平等级划分办法
表1 填埋场处理水平等级表
填埋场处理水平等级
| 一类
| 二类
| 三类
|
分值M
| M≥85
| 60≤M<85
| M<60
|
一类等级达到了卫生填埋要求;
二类等级基本上达到了卫生填埋的要求;
三类等级达不到卫生填埋要求。
(三)重点控制的几个指标
不符合以下要求的不能评为一类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1、建设程序不完善,建设文件不齐全,选址不当的;
2、生活垃圾填埋场没有采取有效防渗措施的;
3、填埋场没有导气措施的,对垃圾渗沥液没有进行后续处理的,现场管理粗放直观环境恶劣的。
二、检查指标解释
(一)行政管理
按照《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2001]101号),填埋场运营机构的设置和其职能应以精干高效和有利于生产经营为原则,做到分工合理,职责分明。
填埋场建设规模按日处理能力分级(见表2)。
表2 日处理规模能力分级表
日处理能力分级
| 日处理规模
|
Ⅰ级
| 1200吨/日以上
|
Ⅱ级
| 500-1200吨/日
|
Ⅲ级
| 200-500吨/日
|
Ⅳ级
| 200吨/日以下
|
填埋场劳动定员可参照下表3配置。
表3 填埋场劳动定员(人)
日处理规模
| 劳动定员
| 专业人员
|
Ⅰ级
| 按比例增加
| 7人以上
|
Ⅱ级
| 50~70
| 5-7
|
Ⅲ级
| 30~50
| 3-5
|
Ⅳ级
| <30
| 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