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对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处理水平进行检查评估的通知
(粤建建字[2004]51号)
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建委)、市政(公用、规划、城管、环卫)局: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城市垃圾处理和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全面检查和评估我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水平,2003年,我厅检查评估了地级以上市中心城区的垃圾填埋场,并将检查评估情况向全省进行了通报,对加快城市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进程、提高垃圾处理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省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我厅决定于5月下旬对市辖区和县级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处理水平进行检查评估,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评估标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等以及《广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检查评估标准》。
二、检查评估范围:广州市的花都、番禺,深圳市的宝安、龙岗,珠海市的斗门、金湾,汕头市的澄海、濠江、潮阳、潮南,佛山市的南海、顺德、高明、三水,惠州市的惠阳,江门市的新会等16个区和23个县级市正式投入运营的生活垃圾填埋场。
三、检查评估方式:各市(区)组织自查后,省建设厅和地级以上市环卫主管部门联合组织检查评估。检查采取听汇报,看现场和查资料方式进行。
四、检查评估要求
各地级以上市环卫主管部门要做好检查评估活动的布置和督察工作,认真指导有关市(区)开展自检自评。
受检查的各市(区)要全面细致地对辖区范围内垃圾填埋场无害化处理水平进行自检自评,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受检查的各市(区)组织自评后应形成书面情况报告,按《广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评估检查标准》填表打分,提供现场备查资料。
书面情况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情况。
全市生活垃圾处理现状;垃圾处理设施近期建设计划;存在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对策和措施等。
(二)城市各填埋场的工程建设情况和运营概况。
(三)城市各垃圾填埋场后续垃圾渗沥液处理厂的工程建设情况和运营概况。
请各市将检查评估范围内的垃圾填埋场名单以及组织这次检查评估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名单、职务、联系电话于4月20日前报省建设厅城乡建设处。省赴各市检查评估的时间另行通知。省建设厅将根据检查评估的结果,评定各填埋场等级,对管理不到位、造成严重污染的城市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1.广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检查评估标准
2.广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检查评估指标解释
3.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检查评估情况表(略)
4.填埋场现场检查备查资料清单一览表(略)
二OO四年四月五日
附件一
广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检查评估标准
市
(县、区)
填埋场名称:
建设年份:
总征地面积:
(万平方米) 总建设投资(已建部分):
(万元)
总填埋容积:
(万立方米)日处理量:
(吨/日) 年运行经费:
(万元)
评价指标
| 权重
| 分项
指标
| 分项
| 评价项目
| 扣分
标准
| 实际
扣分
| 满分值
| 实际
得分
|
A
行政管理
| 0.15
| 机构
职能
| 0.04
| 明确政府行政管理机构的职责,建立垃圾处理的监督管理制度
| 0
|
| 100
|
|
有专门的单位负责填埋场的管理,并与政府主管部门签订责任书或合同委托书,明确其职责范围
| 0
|
无行政主管部门,无专门单位负责管理
| 100
|
专业
人员
配置
| 0.03
| 按照处理规模配备专业人员,符合劳动定员
| 0
|
| 100
|
|
符合劳动定员,无专业人员
| 50
|
无足够人员配置,无专业人员
| 100
|
运行
费用
| 0.03
| 填埋场机构有独立帐目或在上级主管部门有设立独立分帐会计结算,运行经费达到标准
| 0
|
| 100
|
|
运行经费达到标准
| 30
|
没有达到要求的运行费用标准
| 100
|
建设
文件
| 0.05
| 立项文件及其批复
| 100
|
| 100
|
|
地质勘察报告书
| 100
|
|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复
| 100
|
|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其批复
| 100
|
|
设计文件及其批复
| 100
|
|
竣工验收资料
| 1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