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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设厅印发实施十项民心工程推进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建设厅印发实施十项民心工程推进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粤建建字[2004]45号)


各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市政(公用、城管、环卫、水务)局:

  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是我省环境治理的薄弱环节。目前,全省城市污水处理率仅为25%,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仅为30%,大量未经处理的城市污水和垃圾对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因此,加快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处理水平,是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当务之急。

  城市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设施是市政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搞好城市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是各级建设部门的职责,长期以来,我厅将其作为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高市民生活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使此项工作逐步得到各市政府的重视。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十项民心工程>的通知》(粤发[2003]13号)和省委办公厅《研究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十项民心工程>工作座谈会纪要》(粤委发[2003]108号)的要求,现将我厅制定的《实施十项民心工程推进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二OO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广东省建设厅实施十项民心工程推进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工作方案

  城市垃圾和污水处理是我省环境治理的薄弱环节。加快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处理水平,是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当务之急。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十项民心工程>的通知》(粤发[2003]13号)和省委办公厅《研究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十项民心工程>工作座谈会纪要》(粤委办[2003]108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珠江综合整治工作的决定》(粤发[2002]16号),我厅在前几年工作的基础上,制定如下实施十项民心工程,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

  (一)污水处理

  到2005年,全省设市城市都要建设二级污水处理厂和完善污水收集系统,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由2003年的25%提高到45%,日处理能力由281.6万吨提高到500万吨以上。

  到2007年,全省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提高到55%,日处理能力提高到700万吨以上。

  到2010年,全省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不低于60%,50万人口以上城市不低于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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