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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东莞市会展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十、培育和发展会展企业,增强核心竞争力

  会展企业是会展业的主体,应积极引导和鼓励各类经济实体组建专业会议展览公司,并抓住实施CEPA的契机,引进和支持港资会展公司,特别是国际著名会议展览机构在莞设立公司或分支机构。支持会展企业与国际知名会展企业开展合资、合作,引进国外先进的经营理念和管理技术,提升展览企业的整体运作水平。加强对现有办展资源的整合,尤其是通过联合、参股等形式,培育一批实力雄厚、竞争力强的本土会展企业,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形成规模效应,增强国际竞争力。逐步建立展览企业资质评定制度,积极倡导ISO9001服务质量认证活动,提高展览企业服务水平。

  十一、发挥会展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

  要发挥好东莞市会议展览业协会在加强政府与企业沟通,促进行业自律方面的作用。一是积极反映企业意见,加强展会动态跟踪,参与研究制定会展业相关政策措施,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和建议;二是制定东莞市会展业行规,形成公众舆论监督和企业自律原则,规范会展市场;三是协助职能部门逐步开展展会办展商的资质信用评定,加强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四是做好展会的数据统计和整理工作,形成信息资料库,发布行业信息,为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服务。五是推动会展业对外交流与合作,与有关院校协力开展会展业人才培训工作,不断提升我市会展业发展水平。

  十二、完善公交线路网,增加展览配套服务

  交通运输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专业展馆以及主要办展镇(街道)的公交线路网。东莞市会议展览业协会要加强与重要展会和品牌展会的主办单位或承办单位联系,根据展会的地点、规模、时间安排、专业客商的流向等实际情况向市交通运输部门反馈信息,对公交路线不能满足办展交通服务需要的,由市交通运输部门统筹协调有关客运企业,增加运力或开通临时公交线路,保证会展交通便利。

  十三、培训和引进双管齐下,培养东莞会展专才

  大力拓宽会展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渠道,以委托高等院校或邀请会展专家来我市举办培训等方式,加强对会展从业人员的培养;东莞理工学院开设会展课程或讲座,培育专业人才;与国内外著名展览机构特别是香港会展界合作,利用它们在会展方面的管理、网络和人才优势,广泛引进会展专业人才;公开招聘有专业办展经验、有较强组织策划能力的经理人才,带动形成一支熟悉展览业务、富有管理经验的专业队伍;营造吸引优秀会展人才所需要的软硬环境,逐步建立人才合理使用机制,使会展人才根扎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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