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城建档案信息化建设规划与实施纲要》的通知
(粤建规函[2004]342号)
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规划局(规划建设局、规划国土局):
现将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城建档案信息化建设规划与实施纲要>的通知》(建办档[2004]3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随着我省城镇化进程的全面推进,城市建设高速发展,对我省城建档案信息化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各地应认真研究如何在新形势下开拓创新,以新的发展理念和思路,全面提升城建档案管理水平,更好地为政府和城建中心工作,为社会各界服务。
二、各地应结合当地实际,根据建设部《全国城建档案信息化建设规划与实施纲要》制定本市的城建档案信息化建设规划,明确各市的城建档案信息化建设总体目标和分阶段目标,并分步实施,逐步完善,予以落实。
三、认真抓好“三网一库”、信息(目录)中心、备份中心和城建档案网站的建设,争取在近三年内城建档案信息化工作再上新台阶;通过积极参与城市建设信息化工作,将城建档案与城市建设文件集成相结合,建成全方位、多层次、技术先进的城建档案信息化管理、服务体系;建成门类比较齐全的城建档案基本信息数据库和专业信息数据库,实现城建档案信息资源的整合与结构优化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