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通知》的意见
(粤建科字[2004]109号)
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
现将建设部《关于
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通知〉的意见》(建科[2004]87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切实提高资源节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把它当做可持续发展和造福子孙后代的大事来抓。各单位第一把手必须是本单位资源节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结合实际制订本地区、本单位资源节约活动的三年工作计划,采取措施推动资源节约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继续加大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的力度,保护土地资源,节约能源。我省被国家列入限时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34个城市,必须全面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其他地区也应逐步限制使用实心粘土砖。
三、继续推行建筑节能工程,严格施工图审查制度。建设单位要严格按节能设计标准委托工程项目设计;设计单位要严格按节能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加强对新建项目的监督,对没有达到节能标准的项目不予验收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