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安全监管薄弱。一是一些地方的安全监督机构人员编制至今未落实,或人员数量不足、经费没有稳定的来源,导致安全监督乏力、覆盖面不高,严重影响了施工安全监督效果。二是一些地区对事故防范的措施没有认真研究和落实,导致同类事故一再发生。如由香港建设控股公司总承包施工的深圳会展中心工程,上半年连续发生四起各死亡1人的四级重大安全事故,其中2人均为高处坠落死亡。在同一项工程中连续发生多起重大安全事故,是十分典型的。
(三)有些地区存在安全管理责任不清现象,没有履行“谁发证谁管理谁负责”的管理职责。由于缺乏有效监管手段而产生了工程施工安全监管的“盲区”,导致一部分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如5月27日东莞市中堂镇吴家涌顺达水泥厂在厂房拆除中发生坍塌事故,造成5人死亡,1人受伤。该水泥厂是被中堂镇政府确定为17家停产拆除的立窑法旧水泥厂之一,拆除工作由当地经贸部门布置,但经贸部门又没有拆除工程的监督管理机构,事前也没有告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无人监管,盲目施工,导致事故发生。
(四)建筑市场过度竞争,部分地区甚至出现恶性竞争现象,相互压价,最低价夺标,把安全生产投入作为竞争压价的筹码,导致部分工程安全生产投入不足,留下安全隐患。
(五)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差。一是部分企业未认真组织宣传学习“一决定两条例”,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部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总监不清楚“一决定两条例”的相关内容。二是一些企业不重视安全培训,职业技能培训滞后,特别是一线作业工人缺乏应知应会的安全知识。目前全省建筑施工技术工种工人如混凝土工、钢筋工、抹灰工等持证上岗率较低,仅占工人总数的18%,与现场施工要求差距甚远。
三、进一步加强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上半年,全省重大施工安全事故与去年同期相比仍呈上升趋势,要实现省建设厅今年确定的“建筑施工重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下降20%,建筑业百亿元产业死亡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工作目标,下半年任务仍然十分艰巨。我们要在下半年集中精力、突出重点、立足防范、尽职尽责,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实现我省安全形势的好转,确保实现今年全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一)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切实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和本地区管理的薄弱环节,研究有效措施,突出一条主线,抓好三项重点工作。即突出贯彻落实“一决定两条例”的主线,一是以抓好项目经理、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项目总监等人员的安全管理能力的提高为重点;二是以抓好一线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和安全保护知识为重点;三是以抓好完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为重点。以点带面做好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