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在国庆节前开展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粤建管字[2004]130号)
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的通知》(建办质[2004]69号)、《
关于加强大型公共建筑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建办质[2004]35号)和省政府《关于在国庆节前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有关问题的通知》(加急内部明电,粤府明电[2004]38号)等文件精神,为确保国庆期间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使广大人民群众过上安定祥和的国庆节,我厅决定立即开展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区检查时间
9月15日至25日。
二、检查重点
(一)检查贯彻执行《
关于加强大型公共建筑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检查在建和已竣工的体育场馆、机场航站楼、大型剧院、会展中心、地铁等大型公共建筑涉及安全的质量问题。
(二)检查贯彻落实国务院“一决定两条例”和全国、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落实2004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情况;重点检查在建工程深基坑、塔吊、钢井架、外脚手架、高支撑模板、坍塌、临时用电等部位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地处闹市、人流密集在建工程、今年以来安全评价为不合格工程、安全检查发现存在隐患以及曾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在建工程的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以及应急救援预案的建立执行情况。
三、检查依据
《
建筑法》、《
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国家和省现行的工程质量、安全规范、规程、技术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