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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召开2004年第三季度广东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的通知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召开2004年第三季度广东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的通知
(粤建通[2004]23号)


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进一步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努力实现今年制定的安全生产控制目标,省建设厅决定于11月12日召开今年第三季度广东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暨联络员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传达建设部全国建筑安全生产联络员工作会议精神,通报建设部建筑安全生产督查组在我省督查的情况,分析我省第三季度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年底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

  二、参加会议人员

  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建委)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局长(副主任)、安全生产联络员;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新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及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站长。

  邀请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领导到会指导。

  三、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11月12日开会,会期一天。11日下午2:30至晚上10:00报到。会议地点:广州星河湾酒店(广州市番禺区迎宾路星河湾赏心园,具体位置详见附件2)

  四、其他事宜

  请按照会议人员名额参加会议,勿超员。会议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参加会议人员回执请于11月8日前分别传真到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广州市建委建筑业管理处。

  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联系人:罗锦荣,联系电话:020-83133632,传真电话:020-83133522

  广州市建委建筑业管理处联系人:胡芬芬,联系电话:020-83124835,传真电话:020-83124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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