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召开施工图审查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粤建通[2004]22号)
广州市建委、深圳市规划局,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34号令),进一步做好我省施工图审查工作,定于2004年11月5日在东莞市召开施工图审查工作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会议人员
(一)各地级以上市勘察设计主管部门施工图审查管理工作主要负责人;
(二)全省甲级施工图审查机构主要负责人(由当地主管部门通知)。
二、会议内容:
(一)传达建设部关于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宣贯会议精神;
(二)讨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三)研究解决当前施工图审查机构重新认定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三、会议时间:11月5日上午九点开始,会期一天;4日下午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