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对2006年交通工作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
厅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为全面落实2006年全省交通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全年交通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厅决定对年初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有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厅属各单位:主要检查《关于分解落实2006年全省交通工作主要目标任务的通知》(甘交发[2006]23号)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情况;厅交办的以领导批示件为主的专项督办件的办理落实情况。
(二)厅机关各处室:主要检查《关于分解落实2006年全省交通工作主要目标任务的通知》(甘交发[2006]23号)中分解的主要目标任务的督办工作情况;厅务会议、厅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二、督查方法及时间
督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从即日起至11月底)。厅机关各处室及厅属各单位要严格对照甘交发[2006]23号文件以及厅务会议、厅长办公会议纪要进行自查,并于12月5日前将自查工作总结报厅办公室1605室。
(二)督查阶段(12月上旬至12月底)。由厅领导带队组成督查组,采取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和重点抽查等方式对各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